速申报!昆山家长注意
自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未满3周岁的本市户籍婴幼儿,均属于补贴对象。具体包括: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2025年1月1日前出生但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即2022年至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按剩余月数折算补贴。
(一)婴幼儿有关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首页及婴幼儿页。
(二)申领人有关材料
1.申领人为婴幼儿亲生父母:如婴幼儿亲生父母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如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调解书、生效的裁判文书等法定有效材料),应体现婴幼儿抚养权有关信息;如丧偶,需提供申领人配偶有关信息;如属其他情形,需提交有关情况说明,请申领人说明和婴幼儿的监护抚养关系,签字后上传。
2.申领人为婴幼儿养父母:需提供《收养登记证》或民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合法收养证明材料。
3.申领人为其他监护人:其他监护人包括顺位监护人、指定监护人。
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1)顺位监护人:婴幼儿父母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认定材料(医疗机构精神疾病诊断证明或伤残鉴定报告、法院出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书)、顺位监护人与婴幼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2)指定监护人:婴幼儿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出具的婴幼儿指定监护人的佐证材料。
育儿补贴按年度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不予发放补贴,后续年度的育儿补贴可继续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请务必注意时间节点:
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
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申请。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应当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申请。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应当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申请。
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
首次申请应当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请广大居民务必把握申请时限
避免因错过时间导致当年度补贴资格失效
如有疑问
可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区镇咨询
开发区
高新区
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49号窗口
(昆山市登云路288号)
0512-57310502
花桥经济开发区
花桥行政审批局2楼社会事务E区3号窗口
(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塞纳大道300-5号)
0512-57698727、57691291
张浦镇
周市镇
陆家镇
陆家镇社会事业办公室117室(卫健口)
(陆家镇童泾路77号)
0512-57678629
巴城镇
巴城镇社会事业办公室A栋203室
(巴城镇湖亭路88号)
0512-57650590
千灯镇
电千灯镇社会事业办公室卫健口
(千灯镇炎东路马景园南门西侧,综治中心3楼305)
0512-57950136
淀山湖镇
淀山湖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办公室(卫健)
(淀山湖镇淀兴路612号)
0512-57482438、36801643
周庄镇
周庄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办公室(卫教)
(周庄镇全旺路100号)
0512-57215776
锦溪镇
锦溪文体楼三楼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办公室(卫健)
(锦溪镇佳苑路1号)
0512-57232399、57231095
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昆山市同丰西路458号卫健委303
0512-57735810
*以上点位和电话后期如有调整,以申领小程序中公布信息为准。
来源:健康昆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