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又一波楼市新政出台!
一波更比一波狠!
I`[i;U{CK 公积金两大新政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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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商转公新政执行!
}(a+aHH 苏州商转公条件再放松!
刚刚kb君咨询了工作人员
不是唯一住房也能办理了
已经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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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y 86@c't@ ) 9, 一、贷款条件放松! B1]bRxwn? 之前的商转公政策要求,必须是苏州大市内的唯一住房。现在只要满足存量首套(2023年8月31日之前已经发放了贷款)的条件,不是唯一,第二套也能商转公,具体可以跟商业银行确认,是否为存量首套住房。 vVGDDDz/ 1+b{}d e \O/H< 如果符合存量住房,就可以去公积金中心咨询办理,一切以公积金中心审批为准。 /iG*)6*^k 2Q;9G6p f7Ul(D:j\ 二、贷款次数放松! !4] 9!<.k 之前的政策要求全国范围内都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才能办理商转公。 jYNrD"n t1E[uu ,V8 /0\
mx4u 现在,哪怕曾经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只要你贷款已还清,目前在苏州这套住房为纯商贷,也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但如果是组合贷无法办理商转公。 ,C3,TkA] q2HYiH^L
RN=` -*E1 注意!
外地公积金需要开具异地贷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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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地区:
可在长三角一网通平台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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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EUc+Z.' 0!v->Dk 其他地区:
需去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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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 HR}bbsqxVf YBh'EL}P 真的是超级大利好!
8,dBl!G= g+X}c/". Cu6%h>@K$ TX 同样利好的是
昆山公积金贷款新政也已于10月10日起
正式施行!
然而关于新政,小伙伴还有很多疑问
别担心!官方答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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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t /N3 即日起,公积金新政正式施行 K\|FQ^#UYm
最新热点问答来了 H#ClIh?'b (XoH,K?{z 近日,中心发布了《关于印发实施住房公积金“筑梦苏城”工程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苏房金〔2023〕83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苏房金〔2023〕84号)文件,
10月10日起正式施行。 nB
.G 1^gl}^|B v0L\0&+ dO%W+K NO :a; 具体问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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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现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是多少? .1
LCXW=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1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s;U~!3aY 5eWwgA
问现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房屋套数的要求是什么? l#n,Fg3 (1)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名下无自有住房,提供无房证明。 6^DR0sO (2)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人家庭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仅有一套自住住房,提供唯一住房证明。 Po%(~ )S> (3)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有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人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t%8d-+$ ,~._}E&9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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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怎么计算? bcupo:N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kQ~d8 O x,'!eCKN M>/Zbnq 在苏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申请人(单位职工)还可按缴存基数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贷款期限(月)。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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