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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01-14
, 来自:江苏省0==
近日,有市民来电反映,紫竹路某美容店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经查实,该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店内美容师穆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其它卫生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情况下,使用“细胞夹”为顾客进行祛痘治疗,该行为属于非医师行医。
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相关规定,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店作出处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穆某作出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市场秩序
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持续开展美容机构全覆盖检查
严厉打击医疗美容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为依法合规医疗美容机构健康发展
提供更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为消费者“安全美、健康美、放心美”
构筑更加坚实的屏障
开展医疗美容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入户走访等形式,在社区、商圈等人员密集区域发放科普资料,解读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的区别,增强居民群众对医疗美容服务范围和合规机构的辨识能力。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发动社会力量,推动形成对医疗美容违法违规问题的共治合力。
开展美容机构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医疗美容领域典型案例分析违法行为及法律后果,对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办理提供指导,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促进美容机构依法诚信经营。
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普法宣传122家次、发放宣传册247份、指导58家美容机构办理卫生许可证、督促91家美容机构完成工作人员健康证办理。
加强与市卫健委、市监部门的联动协作,建立健全线索问题移送转办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增进交流互动,提升执法水平。细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程序,完善与公安机关之间案件移送、双向咨询、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将涉嫌非法行医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强化信用约束,加强处罚结果通报,通过“信用昆山”等平台,对从事非法行医活动的美容机构进行公示,不断增强行业透明度。
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联合执法11次、开展案情联席会议5次,组织卫健执法人员集中培训8次。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合监管的原则,对美容机构非法行医、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工作人员未办理健康证等多发性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力争“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对存在问题的医疗美容机构进行“回头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居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医美市场经营秩序。
截至目前,累计检查美容机构188家,发现无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等机构32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9份,对于美容机构行医的行为立案4起、罚款26.78万元。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它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医疗机构必须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美容的医生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商家需在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在没有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提供场地或参与从事医疗美容活动,将给自身带来行政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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