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城镇项家浜阿四蟹庄,我一直认为过道是让人走路通行的,阿四蟹庄在过道放那么多花盆,晾衣杆这种做法合理吗,从个人角度来说,他这种霸道的行为在我这个邻居看来就是摆上花盆占地,那一大半是他家的,边上留一点点是我家的,引发邻里矛盾,所以村里给出的交代也是邻里矛盾不管。我是邻居没错,难道他家这种行为就是合理的吗,因为邻居之间有矛盾就可以把晾衣杆放在公共区域,把花盆占住过道不让走吗。从大家的角度来说,他首先是一条路是让人走的,而并非只是我们两家的,明明是一条公共的道路为什么非要拦上花盆成为他私家面积。这种行为有我这个邻居提出来是邻里矛盾,作为一个不相干的人提出来他不影响正常通行吗,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不要总把解决不了的事归类成邻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