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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劳动法是保护打工的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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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riyue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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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07-13 , 来自:江苏省0==
回 昆山百姓 的帖子
昆山百姓:这个就是特色社会主义专有的, 专门为整中国百姓的!   (2024-07-13 09:10)

        也不全是,我们小单位就发生过一起开除员工(贪污,证据确凿),劳动仲裁获胜,结果法院判决输了,可笑的是单位某些证据并不一定算充分,对方的证词里却明确承认了,诉求是要继续干,法官虽然没有支持员工的任何诉求,但是一句未通知工会(小单位哪有工会?)认定为违法开除,赔3倍工资。
        当今的法律不是本身有问题,而是执行法律的群体没有以公平正义的原则来正确理解法律,机械地按文字用自己的理解方式来解读、判决,程序的不全能否决结果正义,是当今的常态。
        当然希望在未来都出现一些“第二十条”,才能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
      
楼中楼
  • 2024-07-13 18:02 zhaobin123: 关键还少发我一个月工资,法官只算最后3年合同而不是追本溯源从入职那个月开始计算,银行流水都递交上去了,所谓的证据不采纳,任何学过的财务都都知道少发了一个月工资,法官不认可证据,那么到底错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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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zhaobin123
级别: 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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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07-18 , 来自:江苏省0==
这个是我和昆山电信的一个劳动仲裁,这个过程当中也看清了法官财务知识缺乏,更加看清了电信局的狂妄自大!我的目的就是让它好好做个人,不要人都不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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