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购买同村村民房屋(实际是换房),农村房屋买卖协议需要村委会审核盖章,与村书记对话:
1. 1996年底村集体是否将我夫妻与我父母进行了分户?我夫妻俩有没有取得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书记回答:分户这个事不好说,当年你夫妻作为农户是有责任田,这我不否认。
2. 目前我户一家三代人是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不是农村自然户?
书记回答:你是农户,肯定是我们村集体组织成员。
3. 1997年昆山公安局经过审核后,是否向我颁发了农村户口簿(我为户主)?
书记回答:这个是的。
4. 从村集体给我夫妻与我父母分户开始至今,我户有没有享受到宅基地?
书记回答:当年你父母户有宅基地,你户名下确实没有宅基地。
5. 我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未享受到农村宅基地的情况下购买了同村村民房屋,事前向你和驻村律师咨询相关政策,你们都说可以的。为什么现在又说不能给我们的协议盖村委会印章?
书记回答:因为镇领导说的,不能给你协议盖章……
6. 我们村是不是江苏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书记你和你口中的那位镇领导知道《国家土地法》第六十二条是怎么规定的吗?你们有没有仔细看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分篇 用益物权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相关条款?你们是不是法盲?
书记回答:嗯嗯……具体我来问一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