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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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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人才安居服务,加快打造人才友好型城市,7月10 日,《昆山市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发布实施,明确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昆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可以享受人才房票补贴,并明确了人才房票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和补贴标准等。结合近期市民关心的热点,市相关部门作了梳理解答。
申请人应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合伙组织、科研院所、中外合作大学等单位就业、创业。
昆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含备案制)不包括在内。
申请人登录“昆如意”企业服务枢纽平台(人才管理服务平台,网址[url][urlend6]),进入“人才房票”申报页面(7月22日上午9:00上线开放),注册个人账号、填写基本信息、上传所需附件。相关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系统审核通过后会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需凭本人身份证件在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昆山市玉山镇登云路268号)线下领取人才房票。
7月10日前签订意向购房合同的,可以申请人才房票补贴吗?
申请人才房票补贴的购房时间,以意向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意向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24年7月10日前的,不可以享受人才房票补贴政策。
在7月10日前已经网签备案的,7月10日后解除了合同重新签订,是否可以享受人才房票补贴政策?
2024年7月10日前已经有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合同备案记录,政策实施后注销网签合同备案,同一购房人家庭在同一商品房项目重新网签备案的,不在补贴范围。
是指在我市申报入选科技和工信等部门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双创人才(团队)计划、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计划、昆山双创人才(团队)计划,昆山头雁人才(团队)计划的人才。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系统可下载模板)、开发商盖章的意向购房合同、在昆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提供个人所得税税单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婚姻档案。创业类人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工商股权证明,就业类人才需提供全职工作合同。
通过学历申报的人才(博士、硕士、本科、大专)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学历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认证网址:https://[url][urlend6].cn/),学历人才所获国(境)外学位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通过双创人才头衔申报的人才除以上材料外,无需另外提供人才认定文件。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彩色电子档。
全职工作合同应为申请人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全日制劳动合同,且在申请时仍然在合同期限内且劳动关系依然存续。劳动合同签订的用人单位应与申请人社保或个税缴纳单位一致。
按社会保险申请的,申请人自申报月份往前6个月在我市正常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不含补缴),且申请时仍为在缴状态。申请人在昆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期间劳动关系发生变更的,变更前后的全职工作合同签订单位应与社保缴费单位一致。
按个人所得税申请的,申请人自申报月份往前6个月在我市正常连续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不含补缴),并提供对应的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申请人在昆连续缴纳6个月个税,期间劳动关系发生变更的,变更前后的全职工作合同签订单位应与个税缴纳单位一致。
一张房票仅限用于购买1套住房,可直接冲抵房款(首付款或尾款)。人才使用房票所购住房应是人才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若父母或子女为购房合同中的共同购房人,不能使用人才房票。使用人才房票补贴购买的商品房,不得更名、退房。人才所购住房产权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起5年后方可转让或抵押。
已经申领人才房票,使用前想换房或购买其他项目的商品房(与房票上的房屋坐落等信息不一致),要怎么操作?
人才房票使用遵循“一人一票”的原则,房票中注明拟购买商品房的坐落、有效期、人才类别、房票补贴金额等信息。如申请人申领了人才房票后拟购买其他商品房,需在申领系统内申请原人才房票作废,并重新申请新房票。重新申请仅限一次。
根据《苏州市完善人才乐居保障实施办法》,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可根据人才不同类别,最高放宽至贷款限额的1.2倍、1.5倍、2倍、3倍和4倍,此项贷款支持政策仅可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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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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