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养狗,只要不影响别人,不污染环境,这是他的自由。
第二,现实中,养狗人士素质不齐。遛狗时不拴绳,不带清理工具。狗冲别人叫,主人永远在说“没事没事”。如果狗咬人了,有些人还是会说“没事没事”。如果狗咬死人了,有些人还会说“没事没事”——赔得起。因为这些人的本质是:冷血。狗权大于人权吗?狗的问题本质是人的问题!
第三,有人怕狗,小狗也怕。有一次晚上散步,碰上小狗,它跟着我,呜呜叫着,狗主人不在附近。我找棍子,准备自卫。碰巧,没棍子或树枝。只好找什么东西防身。这事说起来可笑,可当时我真慌。我的无助谁管?在怕狗人士看来,任何狗都是危险的。拴着绳,也有一定危险性。有的小姑娘,遛一条大狗,倒是牵绳,如果狗闹腾,主人拉得住吗?
第四,仅仅治安处罚违规养狗,或狗伤害人事件,效果太小,还是要提高惩罚的标准才行,毕竟有了约束才能够杜绝问题,没犯错的人自然不怕,安心养狗就行,犯了错的人也不放过,严厉惩处让他不敢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