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还是违法成本太低了,这是在百度上查到的: 《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项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散(派)发的剩余印刷品。
再说发广告的人你根本不知道是谁,他边走边扔如果不是被当场抓住很难发现的。曾经碰到过一个给汽车插小广告的,被我吼了一声就停手了,但是等我走了看后视镜他又在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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