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关花桥凯德都会新峰连廊违建,
我已经投诉4、5年了,已经没有得到花桥相关部门积极处理。
第二,因为花桥综合执法局“搅混水”、混乱回复,不得已将16家违建,个别分拆出来单独投诉,
本次投诉的是15号楼3301、3001违建。
第三,对15号楼3301、3001的违建,
花桥规建局早已书面认定为“违章建筑”(毫无争议的违建)。
对违建的执法,投诉的这几年,
花桥综合执法局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迟迟不执法。投诉数年,违建一直未拆除。甚至个别人,还违法将本人信息透露给违建业主。
他们推诿、迟迟不执法的理由及套路主要如下:
1、22年9月至23年11月期间:“走流程”、“依法推进中”(永远都在依法推进中,没有期限)。
2、23年11月至24年2月:帮违建业主想理由,强行扯,说是涉及公共利益的公共设施,需要聘请专家论证(结果论证后,根本不是)。
3、24年2月至24年6月:依然“走流程”、“依法推进中”(永远都是依法推进中,没有期限)。
4、24年7月至24年8月:答非所述、胡乱回复(比例:你投诉ABCD家违建,他回复G家几年前有拆除)。
经本人持续在论坛发帖披露,终于绞尽脑汁,重新找了一个新的理由,说是违建是非密闭窗户,且违建业主信访了(去年就信访了,我以信访不影响执法回怼了综合执法局),因为涉及违建业主家的民生问题,所以他们只是持续关注、所谓沟通处理。那么我的问题是,执法呢?面对违建,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不用执法的呀?谁给你不作为、渎职的权利?1、所谓的违建是“非密闭窗户”和是否是违建有什么关系?意思,违建只要是通风的违建,就可以免于处罚、免于拆除了?哪条法律规定的?再说,就算推拉窗户,全部打开,也至少遮挡了50%以上的通风吧?谁告诉你,这不是影响消防连廊通风的?是不是只要开个小缝,也叫不影响啊?2、哪个违建不是为了自家生活上的便利啊?否则脑子坏了,去搭什么违建啊?只要为了方便违建业主生活就叫涉及民生啊?按照这个逻辑,所谓违建都是涉及民生。不觉得搞笑吗?全小区98%以上的业主,绝大多数人都不需要搭建,就为了方便违建业主一家人的生活,这也叫民生?我家房子不够住,一家5口挤在10平米屋子里,是不是到楼顶再盖一层自己住,解决民生问题,是不是也可以啊?这是不是更是民生?是不是就不算违建,就不用拆除了啊?3、至于信访,我都不用猜,都知道是谁给这些违建业主出主意,谁指导他们去信访的。再说,违法人员信访了,你就可以不用执法了?只要信访了,就可以免除法律处罚了?那违法分子以后都去信访好了?只要信访了,就暂停追究责任,暂停执法了?谁给你的权力?请依法执法!!!!作为违建执法的分管部门,这种业务水平,和对法律的不敬畏态度,相关负责人是不是可以下岗了?以下是花桥综合执法局24年8月25日的回复,以及本人对他们回复的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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