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法律文本照本宣科,这不能那不能的,太教条了吧!nu性十足!
交通的意义是啥?安全快速地从出发地到目的地,所以 安全和畅通是交通行为中至高无上的原则,当然都有个度,不能说没出事就都可以乱开,但像这种右转道直行似乎没啥问题,既能提高通行效率又不影响任何正常行车车辆人员的通行,那批判的意义是啥?为啥不批判这条不正确、不合理的法条呢?而大家深恶痛疾的路上龟速挡道,你能找到啥法条来处罚(只有高速有限最低速度)?
前面说的度,是最难把握的东西,有人甚至反驳,按我的说法,只要安全红灯也可以闯了,这让我无语。我一向反对以法律约束绝大多数群体去保护极少数安全意识极差的所谓弱势人群,毕竟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怜他们也应该事后可怜,如果预防的话会社会的成本将是十分巨大的。举个最明显的例子:昆山规定黄牌车右转必停,为了防止每年不超过一手之数的右转车辆碾压电动车人的事故,事故的代价是4、5百万,这些事故一方面是司机的疏忽大意、另一方面是毫无安全意识的电动车死者,而昆山采取的措施捆绑了所有黄牌车辆,一年付出的代价至少是数千万元甚至超亿(每一辆车的停止启动),还影响了交通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