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苏州,薛某和张某同时到昆山一小区的地下车库准备停车,前车的张某在停车入位时提醒后车的薛某往后倒一倒,让他先停进去。薛某心生不悦,两人产生了言语争执,于是直接将车熄火停在路中间便离开了,张某见状便换了一个车位将车停好。随后,薛某回到自己车上,准备继续停车,但张某对薛某堵车行为很是生气,于是将自己的车重新开出来堵在薛某前方,恼火的薛某一脚油门直接撞上张某的车,张某便报了警。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薛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张某在停车的过程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事后,薛某认罪认罚、积极对张某进行了赔偿、取得了张某的谅解。最终,检察机关对薛某做出了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