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当事人的女儿,我爸在北门路嘉和苑小区做保安,同时是小区主业。他所属公司属于苏州万源恒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事情是这样的。当事人是21号上的夜班,夜里有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当事人,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登记,车牌号手机号码楼栋号登记,早上下班后,接到同事电话,叫去物业办公室一下。去了以后,经理以没有登记车牌号为由,让当事人,不要再来上班了。随后我爸主动找经理沟通,想把事情讲清楚,可是经理百般刁难,各种找理由,就是不愿意好好沟通,一手遮天,目前我爸还是正常上班,但是23号开始考勤打卡机就打不上了,现在我爸,收到不公平的待遇,毕竟我们也是小区的业主,还要继续在小区里面生活的,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物业经理利用她的职权,诬陷诽谤员工,恶意贱踏员工的清白,颠倒黑白。我的当事人现在很气愤,现在求助昆山相关部门单位,希望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还我们一个公道,还我们清白,保障弱势群体得合法权益。
还有他们之间是没有签劳务合同的,我随后上传工资明细,还有打卡照片,登记车牌号手机号码,楼栋号,证明我爸在这里上班,难道没有签劳务合同我们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她就可以随意贱踏败坏我爸的清白吗?我们要求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