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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新闻]【公开招标】昆山市淀山湖镇宜欣富贵广场物业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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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淀山湖镇宜欣富贵广场
物业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昆山市淀山湖镇宜欣富贵广场物业管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昆山市淀山湖镇宜欣富贵广场位于昆山市淀山湖镇淀兴路588号。南至淀兴路,北至钱安路,东至马安新村,西至曙光路。总建筑面积为43235.18平方米。建筑类型为:住宅、商业,已全部开发完成。项目可收费建筑面积为43235.18平方米(其中:住宅7292.02平方米;商业一期20466.84平方米;商业二期15476.32平方米)。
三、招标单位:昆山市淀山湖镇宜欣富贵广场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13日上午9:00至2025年8月19日下午4:00前;
2.地点:昆山市紫竹路699号保利大厦8栋1309室。
五、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及费用:
1.入围物业企业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昆山市紫竹路699号保利大厦8栋1309室;
2.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500元材料费。
六、投标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
2.中国信用上无未结案或未处理完毕的严重行政处罚记录及失信行为;拟报名的物业服务人现管理的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未解除安全隐患前不得报名参与投标;
3.管理实绩要求有:昆山范围内有在管项目;
4.物业服务人在昆山范围内在管住宅项目物业服务质量近两年(2023年第一季度至今)列入昆山住建局发布的问题项目(黑榜)的不得报名参与投标;
5.拟派驻项目经理要求:拟任小区经理有3年以上管理经验,大专学历及以上,持项目经理证书及以上,年龄30周岁至55周岁;
6.曾被本项目业主大会解聘的物业服务人或法人股东等实际控制参股或者控股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本小区的物业服务内容要求:
1.服务标准: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费、停车费等收费服务标准☑【按照】□【参照】《昆山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及政府指导价标准》(昆发改〔2020〕64号)执行,等级标准为四级。
2.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含代收代交):
(1)住宅:【1.50】元/月·平方米(含代收代交);
(2)商业:一期【1.80】元/月·平方米(含代收代交);
(3)商业:二期【2.50】元/月·平方米(含代收代交)。
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费维持不变,如需调整必须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3.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形式为包干制。
4.停车费收费标准:
(1)路面车位:车位使用费【800】元/年·辆;
(2)地下车位:车位使用费【800】元/年·辆;
(3)外来临停车辆:2小时内免费,2-5小时5元,5-10小时7元,10-24小时封顶10元。
5.小区公共收入分配:
(1)小区路面车位使用费、临时停车费收入扣除法定税金后70%分成归小区全体业主,剩余30%补贴物业公司。
(2)小区物业用房租金收入扣除法定税金后70%分成归小区全体业主,剩余30%补贴物业服务人。
(3)小区充电桩、广告、摊位、快递柜等经营性收入扣除法定税金后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4)所有公共收益款项纳入招标人开立的公共收益监管账户,定期(每季度)按约定比例结算补贴给物业服务人,收入和开支按相关规定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公共收益主要用于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和小区建设,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住宅区公共收益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发【2025】12号规定执行。
6.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承诺事项:
(1)制定停车管理方案,解决小区停车乱象。
(2)制定绿化整改方案,对缺株、死株等进行补种。
(3)小区标识标牌、楼栋号,单元牌,户号门牌补齐。
(4)东侧围栏倾倒,有倒塌风险,需进行整改。
(5)小区灯具有部分固定不牢有掉落风险,需进行整改。
(6)给排水管道地库有两处下水管渗漏;固定支架锈蚀,吊架缺力。排水系统有两处排水管渗漏;明沟垃圾堆积,排水不畅,地沟积水;盖板破损,需进行整改。
(7)项目整体环境提升,需制定提升方案。
(8)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电梯整改方案。
(9)小区道路改造方案。
(10)根据苏府办【2024】76号文要求,结合小区实际情况需物业服务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措施和方案。
(11)每年应不少于一次聘请物业行业专家对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估,针对评估报告中反映的物业服务问题物业服务人应及时加以改善。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响应上述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方案、整改完成时间及资金来源。投标人需承诺出资15万元用于以上整改清单。中标候选人须于中标结果公示后7日内将15万出资款项打入共管账户中(物管会账户),投标人需承诺合同期内垫资50万元用于(9)小区道路改造,后期由小区公共收益返还。投标人整改方案及改造费用须经物管会确认。
7.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的配置及要求:
具体人员不少于以下要求,秩序维护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保洁人员及绿化工年龄不超过【65】周岁(聘用退休人员需缴纳意外保险)。其他物业工作人员合法用工。相关专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8.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三年。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拟定为三年;中标物业服务人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期限自实际交接之日起算。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前一个月内,物管会组织两委成员和热心业主进行对物业服务人承诺进行整改的项目和物业服务现状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物业服务合同生效至约定期限。如果达不到招标或投标承诺要求,进入整改期,整改期为【1】个月,期满后再次评估,仍不合格的,视为根本性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按此方案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人。合同期内项目出现重大事故(管理不当造成),无需再次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合同自动终止,招标人应按此选聘方案重新选聘新物业服务人。
9.其他管理要求:
1.提供小区现有的物业用房给物业服务人使用,其他物业服务用房由物管会统一规划使用,闲置的物业服务用房物管会可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出租经营,日常物业管理由物业服务人负责,所得出租收益纳入公共收益。
2.中标物业服务人拟派驻的专业工作人员(项目经理、维修电工、消控员等)需持证上岗;
3.中标物业服务人承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单独委派,不得同时兼任其它项目,在管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调动;
4.中标物业服务人承诺本项目为公司直接管理项目,合同期内电梯、消防等须聘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维保。
5.中标物业服务人须承担第三方招标代理费、本次业主大会咨询费(人民币【6000】元)及项目承接查验费用;
6.中标候选人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后7日内缴纳考核金【10】万元人民币到物管会专用账户并足额支付第三方招标代理费及本次业主大会咨询征询费,招标人在收到考核金后开具中标通知书。如中标候选人未在上述期间交纳考核金并支付第三方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履约,按开标时得分名次递补;
7.物业服务人需【每季度】向招标人提交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
8.考核制度:
(1)物管会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同时与物业服务人签订考核协议并设定一定的奖惩处罚。物管会组织两委成员按季度对物业日常服务进行考核评分。考核以季度为周期,考核总分为100分;物业服务考核达到85分及以上的考核保证金不予扣罚;85分以下的按每低1分扣罚:1000元人民币。考核保证金低于【10】万元人民币时,物业服务人须在收到物管会考核扣罚通知后30日内补足,物业服务人未按时补足的视为根本性违约,物管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有权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物管会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考核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违约赔偿金。具体考核细则由物管会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制定,作为物业服务合同附件。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物业服务人应在物管会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期限内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的,物管会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第三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从物业服务人考核保证金中扣除。
(2)合同期内本项目物业服务质量获昆山住建局发布的“优秀项目”的,招标人奖励物业公司【5000】元/每次(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中支出),每年不超过2次奖励。合同期内物业服务质量被昆山住建局评为“问题项目”的,第一次扣【5000】元,第二次被视为根本性违约,招标人有权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服务人(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
注:中标物业服务人不履行以上各项条款的视作自动放弃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重新选聘新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人已支付使用的各项费用将不再退还。
八、投标申请人资格确定:
1.各申请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所具备条件的证明材料送至苏州物立方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截止后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日期截止后递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再接收,视作自动放弃。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3.公开招标方式:选聘新物业服务人的招标工作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公司(苏州物立方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标过程中的费用由第三方公司先行垫付,由中标物业服务人承担。
4.物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主动报名参加。
入围说明:
(1)符合招标要求的报名单位满3家不超过5家,全部入围参与投标;
(2)符合招标要求的报名单位超过5家的按下面程序评比前5名入围参加投标:
物管会组织成员和热心业主代表(届时物管会将以公告形式接受业主报名)对报名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参加实地考察的人员根据实地考察结果进行评分并在小区公示(打分方式将在接受报名时一并公布),平均分前5名者入围参加投标 ;
(3)报名符合招标要求的物业服务人不满3家的,招标人按选聘方案重新招标,第二次招标报名符合招标要求的物业服务人仍不满3家的,招标人可以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如协议选聘不成功,招标人可适当修改选聘方案中的招标条件和要求,再次招标)。开标时合格的投标人未超过3家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5.评标小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从昆山市物业服务管理协会的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4人,招标人推荐1人,共5人组成。开标见证人:招标人推举代表2人,区镇物业办1人,社区1人。
6.评分标准为:信用分30分(30分*信用分%)、商务标30分、技术标30分、答疑分10分。
附加分项:招标人会对入围单位的在管项目进行考察,可以给考察优秀的投标人加2分推荐分。
7.中标人的确定采取下列方式:评标小组根据评标得分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排序最前(即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物管会代表业主大会与之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排序在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8.已获取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无故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惩戒。
九、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拟委派项目经理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格证书(证书原件需带到报名现场备查)及简历;
4.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的,将视作不合格投标申请人。
十、外地企业必须以总公司名义报名,投标资料均需总公司名义。
十一、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昆山市淀山湖镇宜欣富贵广场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凌云中  联系电话:0512-57481118
招标代理公司:苏州物立方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彭磊  联系电话:18115553372


昆山市淀山湖镇宜欣富贵广场
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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