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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普法·微热点】高铁拒绝换座被殴打?法律如何对“霸座打人”说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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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3-09-25 , 来自:江苏省0==

临近中秋国庆小长假

“高铁”成了热搜常客

除了抢票难等热门话题颇受关注

高铁霸座问题,也再次引发一波热议


女子高铁座位被占
换回后遭3人殴打



据媒体报道

9月14日,聂女士从太原南站上了G2610次高铁,发现自己靠窗的座位被占。聂女士提醒占座男子这是她的座位,对方表示想要和她换座,希望她坐旁边的座位。聂女士称,拒绝换座后对方不断骚扰自己,他们一家人大声说话并敲打自己的座椅,自己提醒后竟遭到对方的辱骂,被殴打了近10分钟

聂女士身上多处被抓伤

聂女士表示,是对方先动的手。“但是当乘警和乘务员过来之后,他们就一致跟乘务员说是我打的他们,他们没有动手。”

一段疑似其他乘客拍摄的视频显示,当时一名身穿白衣的男子站在聂女士座位左后方。双方发生争吵后,该男子率先动手,聂女士正后方的女子随即从座位上站起,多次击打聂女士。后来,这两名打人者被其他乘客制止。










































聂女士与另外两人发生纠纷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16日发布警情通报称,双方身体均有不同程度手抓伤痕,目前,双方均已就医,并提出伤情鉴定。公安机关正在依法办理案件。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

“赶紧把这种人拉进高铁黑名单!”

“太嚣张了吧,这种人就该好好治治!”

另据媒体此前报道

一男子在列车上霸占他人座位

拒不让座还打人,被乘警现场控制

最终贵阳铁路公安处

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7日之处罚

那么

高铁霸座、打人将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遇到“霸座”怎么办?

被打了还手算不算互殴?

一起来看昆山市“八五”普法

公益讲师团成员李继超律师的解读


Q
高铁霸座、打人分别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将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A: 从法律上来看,不论是高铁霸座还是打人行为,均属违法。


1
关于“霸座”

高铁上霸座的人,其行为违反了两层法律关系:一是违反和铁路总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即应根据所购买的车票“对号入座”;二是侵犯了被霸座旅客的使用权,导致其他旅客有票而不能入座。霸座者的行为不仅构成违约,还侵犯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同时,还扰乱了公共场所的交通秩序,在行政法层面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多次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均将霸座行为,归入寻衅滋事的处置范围内,将其定性为危害运输秩序和运行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
关于打人

如果聂女士属于被殴打,即便没有伤残鉴定,公安机关也可进行行政处罚。在当前情况下,当事人可就自身损害向打人者进行索赔,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被打当事人伤情较轻,打人者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伤害轻微的,可能面临治安管理行政处罚

Q
普通人遇到霸座应该怎么做?

A: 普通乘客如遇到霸座,首先可以直接去找承运部门工作人员(高铁乘务员),承运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霸座行为,及时告知霸座者注意事项,要求其归还座位,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其次,如果在承运人及工作人员劝阻下仍不停止霸座行为的,可以要求工作人员及时报案,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好证据。如果存在有关责任人不作为(铁路公司违约)的情况,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Q
在高铁上如果遭受暴力侵害该如何正确应对?还手会被认定为互殴吗?

A: 在遭受侵害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躲避,避免自己受到伤害;如果对方始终不停止侵害行为,此时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处理;即便要还击,也要有限度,以制止对方不法侵害为目的。要有证据意识,可当场拍摄相关视频录像或者照片,保留好证据。如果周围有摄像头的,可以申请公安机关提取摄像头打人的资料。

在法治社会,“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十分不可取的。并不是别人先动手,自己后动手就绝对不会触犯法律。只要主观上有“主动性”和“不法侵害性”,放任侵害结果,那么极有可能被认定为“互殴”,后动手的一方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维护公共安全

需要每一个人遵纪守法

法治社会绝不姑息无赖行径



来源:尚法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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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离线听见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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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3-09-25 , 来自:江苏省0==
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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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离线快乐老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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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3-09-25 , 来自:江苏省0==
觉得可以以寻衅滋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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