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6岁(女),女方未经过男方同意,独自一人搬出去住,并把小孩带走。
男方多次去女方上班地方要小孩,男方打110,去派出所要小孩。无效。女方就是不给小孩。男方已1个月没看到小孩。
这种情况该离婚吗???
男方跟小孩,昆山本地户口,有房(婚前购买)。 小孩上学在男方户口地。
家里水电煤,日常开销,小孩幼儿园到小学所有学费,都是男方缴费。培训费也是男方付。
女方外地户口、无房。小孩从小随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带大。 小孩满月,出生,生日,外婆、外公从未来过。
现女方以小孩威胁,1.必须买房,写女方名字。否则不让男方看小孩。2.男方跟父母断绝关系!
现怀疑: 女方急着离婚,找到更有钱的了,外面有人。平时经常看到抱着手机用交友软件,前几天看到跟陌生人有拉手亲密动作。
作为男方,现该怎么办? 继续耗着,还是起诉离婚? (小孩出生证等资料,结婚证等都被女方私自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