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被南京某小区的火灾事故刷屏,教训极其深刻。不少官媒也在发推送,铺天盖地的宣传,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但下午的这件事情,让我陷入沉思,南京这起事故,究竟能起多大的警示作用?
下午17:30左右的时候,针对附图中的情况,我联系了某小区物业,物业说马上处理。可是晚上19点的时候,我又去看了下,楼梯口的电瓶车没动,飞线充电的电动车,依然在充电。
我彻底无语,也感觉非常无助。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这些人,难道对生命起码的敬畏之心都没有么?
想起《阿房宫赋》里面一句话: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