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说本人的情况:
因工作原因。基本每个星期会有4天完美避过垃圾房的营业时间(早晚6-8)
只能把垃圾放在已关门的垃圾房门口。为此。物业没少找上门教育我,
同时违规放垃圾时偶尔碰到路人。也感觉到路人投来鄙夷的眼光
所以,后面不敢再偷偷放垃圾房门口了。每次等要出门的时候带上车,扔到了公交站台的垃圾桶里
吐槽点1:
前面几次扔的时候都深感愧疚,后面为了安慰自己的不安。我找了个理由:
首先相关部门把设置垃圾房定时定点营业。就是把居民定义为有罪,
觉得居民肯定会违反规定。所以必须派人看管垃圾房。你都把我定义为有罪了,那我扔公交站垃圾桶也算是罪有应得了,
吐槽点2:
前面没开展垃圾分类的时候,我们每层楼都是有一个垃圾桶放在消防门后面的,扔垃圾不用下楼。我觉得这是我交高额物业费得到的服务。现在垃圾分类了。物业撤了垃圾桶,减少了服务。也没见给住房减少物业费
吐槽点3:
我觉得垃圾分类是一项文明度比较高的活动。本市的居民像我这样素质估计不在少数。(不好意思。给你们拖后腿了),这就很难完美推行,从一开始的分类很详细。到现在垃圾房收垃圾的工作人员也只是例行公事在那里看着,据我观察我们小区的,基本也都只是分成2袋。一袋厨余垃圾,一袋其它垃圾,也许前面网络爆光的分类的垃圾最后也是一车装走的事件让居民觉得这就是一场我糊弄你你糊弄我的闹剧,
最后说一句:
垃圾分类。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