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过几天讨论的时候,要注意对标孩子的年级谨慎发言,要不然又要惹来麻烦了。
江苏省对小学生考试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频次:小学每学期统一考试不得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考试结果应以等级形式呈现。
考试形式: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各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再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考试结果使用: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小学阶段可采用星级评价,初中阶段可采用A、B、C、D、E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以任何方式公布,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班、分层、调整座位。
这些规定旨在切实减轻学生的考试压力和负担,确保学生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