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条件的陆家户籍老年人,还会给予一定补贴,具体如下:
(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等低收入老年人家庭申请适老化改造,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超出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负担;实际改造费用低于最高标准的据实结算。
(二)一、二级残疾老年人家庭,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老年人家庭申请适老化改造,每户按改造总费用的80%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
(三)三、四级残疾老年人家庭,经评估或有相关证明为失能老年人家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家庭申请适老化改造,每户按改造总费用的40%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
(四)县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等特殊贡献人员或其父母的老年人家庭申请适老化改造,每户按改造总费用的40%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
1.三年内已享受家庭适老化改造自助的不得重复享受。
2.改造对象发生变化时,一年之内按最高原则给予补贴。
3.民政“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与残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同一改造内容,不得重复享受补贴。